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公司 资产 固定资产 管理 办法| 2021-04-09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物资管理,加强员工对公司财产的责任感,维护公司固定资产和各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有效使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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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移交

1.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购买回后需在行政部处进行登记入账,入账后再由领用人签字登记领用,落实到专人或部门保管使用。

2. 固定资产的保管以“谁使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领用登记人或部门拥有领用固定资产的使用权、保管权及损坏、丢失赔偿责任。

3. 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固定资产的报修、报废

1、由于仪器、设备、办公工具本身存在缺陷或使用一年以上:当设备出现故障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时,责任人或部门必须到行政部进行报修或报废处理;

2、行政部做好登记,并协调相关人员处理;

3、如果需要外购维修材料,由行政部直接填写“采购申请单”,执行采购程序,直到维修完成后,交付使用部门;

4、如果经行政部与相关人员核实,报修物品已无法恢复使用,技术落后无修复价值,修理费用超过本身价值的50%以上,则由行政部将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报修申请单改为“公司固定资产报修申请单”,由财务审核,报主管副总签字批准;如果原价在2000元以上,则由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